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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08 03:24:17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届满。注意了,住房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3、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届满。注意了,住房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

3、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用于住房质保期满后住房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住房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应用范围

1、住房维修基金只有在质保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住房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高于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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