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房产常见问题 > 房产赠与必须公证吗

房产赠与必须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4-07-31 06:12:27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不是必须的。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也就是说现在办理房产赠与可以挑选公证,也可以不公正,按赠与双方实际挑选来,不做强制要求。房产赠与过户手续1、住房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住房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住房赠与

房产赠与必须公证吗

不是必须的。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也就是说现在办理房产赠与可以挑选公证,也可以不公正,按赠与双方实际挑选来,不做强制要求。

房产赠与过户手续

1、住房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住房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住房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住房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住房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实际需求来确定是否办理公证)。

4、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住房赠与当事人到住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住房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住房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房产赠与是否办理公证的区别

1、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住房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住房赠与,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确列明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

2、赠与可以附加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撤销赠与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特别注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期限。

房产赠与必须公证吗

http://www.kuyiso.com/news/1e8p0oe5369b.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房产赠与 房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