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租房知识 > 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

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

发布时间:2024-06-06 02:47:24 来源:互联网 分类:租房知识

文章摘要: 承租人是租客。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既是租房子的人。承租人的租赁对象可以是商品房、住宅房、店面、商铺等,需要按

承租人是租客。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既是租房子的人。承租人的租赁对象可以是商品房、住宅房、店面、商铺等,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合法合同),向所有者支付一定的报酬,承租人只享有物品的特定占有和使用权,而且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

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住房使用权,这种住房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

2、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主要看公房承租权是否符合遗产范围。

4、同时公房的承租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鉴于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公房承租权不可直接适用《继承法》规定。公房的承租权是不可继承的。

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1、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业主口的共同居住人商议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业主口的共同居住人商议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2、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业主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商议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3、按照前款项变更租赁户名后,在五年内不得再依该规定变更租赁户名。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提出申请时间为节点;同时变更租赁户名的,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承租人死亡时间为节点。


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

http://www.kuyiso.com/news/2a76krlc25ff.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承租人 住房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