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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4:17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物业维修基金是交给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由业务委员会保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

物业维修基金是交给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由业务委员会保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物业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买房子为什么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所以需要缴纳。法律根据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什么是住房维修基金?

1、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条例》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住房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住房本体维修基金。

3、住房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住房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住房的新的产权人。

4、住房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质保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5、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住房等。

物业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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