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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签约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2-02 03:59:19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对于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面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

1、对于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面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可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2、需按揭贷款合同: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挑选指定银行,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如不可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3、需住房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挑选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购房合同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可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4、需住房分户产权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可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5、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可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6、委托公证: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住房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住房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办理住房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办理住房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房产签约手续有哪些

购房签合同要注意哪十大细节

一、查验对方身份

无论我们是购新房还是二手房都要明确住房的真正的产权人,她可是购房合同的主体,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结构签约的,那么该中介结构也应该有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资格,否则合同无效。

二、审查有效证书

住房只有拥有完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才可以进行合法的销售。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的任务交易都无效。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 “五证”之外,法律规定对于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销售的商品房也是不可销售的,买家对于这类房子一定尧注意,否则很容易财房两空。购房前一定要去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是正常的,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商品房买卖的一般都会要购买者押一部分资金作为认购书或者定金,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商议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对于合同的条款,一般都是标准的合同,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还有一部分是留白的。购房人一定尧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每一条款,做到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而空白部分,不可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准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商议一致。

六、明确交楼标准

交楼标准有三种: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七、慎签补充协议

开发商预先拟定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通常对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属于霸王条款,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商议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对于购房中,该交的费用都需要交全。而对于不合理的费用是可以拒绝缴纳的。比如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三书一证一表”。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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