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23 22:55:11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低收入家庭中人均月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0%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可申请经济适用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但不得同时享受经济适用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优惠。 (一)以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向户口所在地镇人
低收入家庭中人均月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0%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可申请经济适用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但不得同时享受经济适用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优惠。 (一)以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房管局; (三)房管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房管局在申请人所在镇或街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日历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经济适用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属经济适用租房保障对象的,房管局根据房源情况,按照经济适用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程度、申请登记顺序实行轮候,并向社会公开。属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房管局根据房源情况,实行摇珠或抽签方式择房,并向社会公开。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