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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天津落户积分问题?天津落户积分公布时间?

发布时间:2023-11-18 03:33:14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每个城市中和每个城市中之间的政策不相同,你们要在哪一所城市中居住,就必须要针对哪一座城市了解一下落户方面的事情,可能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要不要天津落户的积分问题都是什么,大家可以提前看一下所涉及到的问题,到时候就不会出现难题,另外,天津落户积分

每个城市中和每个城市中之间的政策不相同,你们要在哪一所城市中居住,就必须要针对哪一座城市了解一下落户方面的事情,可能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要不要天津落户的积分问题都是什么,大家可以提前看一下所涉及到的问题,到时候就不会出现难题,另外,天津落户积分的公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要不要天津落户积分问题?

一、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在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公司单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公司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在申报积分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异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申报积分入户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三、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

一年以上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且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形。

四、用人单位预约成功后,应当在预约日交件办理。每期可预约两次;不可在预约日办理交件的,应当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以在当期受理日期内进行二次预约,二次预约为当期最终预约。

受理期内每日预约人数据实设定上限,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预约申请时间,以提高办事效率。

五、积分申请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未在预约日或限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提供必备材料的,不予受理积分申请;未提供加分项材料的,不予确认相应分值。

六、用人单位在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过程当中提供的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劳动合同等材料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七、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12分;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18分,分险种单独计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天津落户积分公布时间?

一、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

二、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具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按期公布。

三、据悉,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相关网站,于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

四、今年,本市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结合积分排名情况,于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人力社保局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业主口的证明,由用人单位领取。

从上文所讲的这些常识中看了一下,要不要天津落户积分的问题,文章里所讲到的这些问题都是最普遍的,相信有的人在办理的过程当中会出现这些东西,那么,一旦出现的话就可以按照上文所讲的这些去办理,除此之外,文章里也告诉了你们天津落户积分的公布时间是什么时候,可以按照这个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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