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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居住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4-04 05:22:18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业主居住是较长时期住在某个地方或较长期地住在一起。业主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

业主居住是较长时期住在某个地方或较长期地住在一起。业主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口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口所在地为住所。

业主居住是什么意思

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住房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住房的权利。居住权是物权。买房一定要查询,看住房有没有被设置居住权。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新房东也不可赶走居住权人。

设立了居住权的住房,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住房交易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住房可以过户,但如果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持续,依然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作为购房者,如果房子是用来自住,一般也不会考虑此类房子。一旦住房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就算成立,住房交易后,新房主拿到所有权也不可赶走居住权人。会出现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尴尬场面。

居住权对二手住房买卖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等居住权开始实施了以后,购买二手房的朋友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或请专业的律师从旁协助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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