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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19 22:52:16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办理房产抵押,首先要去办理登记申请;2、办理房产抵押,其次要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办理房产抵押,一般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

1、办理房产抵押,首先要去办理登记申请;

2、办理房产抵押,其次要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办理房产抵押,一般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办理?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住房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可委托其他部门。

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公司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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