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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21 23:25:18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住房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住房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住房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

住房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住房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住房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房子的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发生住房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涉及配套设施的合同约定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

它属合同给付标的(住房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可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

指的是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合同义务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即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促进实现给付义务以最大可能满足债权人给付利益(辅助功能),或维护对方人身、财产利益(保护功能)而附随合同关系衍生的合同义务。

对于所告知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不具备,房产商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应综合配套不到位的原因、对购房者实际利益的影响、房产商在合同表述及履行上的过错等情况进行认定,如房产商作了虚假承诺,以至对购房者的订约初衷和住房使用有较大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告知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

然而,小区周边环境条件不在房产商掌控之内,订约时房产商所告知已经具备的或者尚在规划预计之中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后发生变化,只要房产商告知情况基本可以免责,购房者应自负此预期意外落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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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配套设施 住房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