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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11 16:49:21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住房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住房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住房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2、住房继承,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住房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3、住房转让,

1、住房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住房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住房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2、住房继承,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住房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3、住房转让,就是指将原属于某人的住房产权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至其他人处,称为转让。转让的形式一般又包含之前三种:买卖、赠与、继承。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哪些

住房过户的手续

1、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住房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住房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住房赠与过户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住房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情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住房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住房赠与申请表;住房权属证书;住房户型平面图;住房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3、住房转让过户手续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住房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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