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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发布时间:2023-05-19 09:04:20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1、根据《国有土地面上住房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住房,居民因个人住房被征收而挑选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住房,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高于货币补偿的,对新购住房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高于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2、首先需要看房地

1、根据《国有土地面上住房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住房,居民因个人住房被征收而挑选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住房,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高于货币补偿的,对新购住房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高于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首先需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通过走的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3、居民因个人住房被征收而挑选住房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住房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住房免征契税;缴纳住房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住房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住房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住房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注意事项:

1、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住房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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