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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9 01:02:25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口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公共租赁住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口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政府部门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年限是多久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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