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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户可不可以委托别人代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27 22:58:19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可以。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城市住房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住房权属登记。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

可以。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

《城市住房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住房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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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买卖怎么办理过户

首先,要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住房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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