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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住房赠与手续

发布时间:2024-10-02 09:01:25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一、住房赠与书指的就是住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那纸住房赠与书面合同,该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1、住房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2、住房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3、赠与住房的理由;4、住房名称、地址、数量和基本情况;5

一、住房赠与书指的就是住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那纸住房赠与书面合同,该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

1、住房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

2、住房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

3、赠与住房的理由;

4、住房名称、地址、数量和基本情况;

5、住房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住房在赠送时一定要在赠与人居住地或者是赠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住房公证,而办理公证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住房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双方之前签订好的住房赠与书;

3、住房的所有权证明,就是房产证;

4、如果要赠与的住房是共有财产的话,则需提供共有人的财产赠与同意书。

三、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要办理港务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话,需要住房赠与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有:

1、住房赠与申请表;

2、住房权属证书;

3、住房户型平面图;

4、住房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住房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住房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住房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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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赠与办理注意什么?

1.住房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公司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赠与人对住房应当具有所有权。

住房赠与决定了住房的权属,是住房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住房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当事人,如住房的承租人.借住人,或者不具有住房所有权的其他当事人,如代管人等都不可赠与住房。不具有所有权的当事人行使住房赠与权的,至少应当对住房享有处分权,如国有单位,对其住房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经营管理权,国有单位对其住房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3.不得赠与的住房。

对禁止赠与的住房,法律作了下列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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