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地下空间备案需要的流程以及材料
woxaingtihu
2024-01-08 15:22:14


地下空间备案的备案流程和材料如下:
备案流程:
1.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 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
备案材料:
1. 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2. 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3. 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4.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5. 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6. 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7.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面的信息和材料只是一般材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最好咨询联系我们。来了解新要求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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