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中质检测IFRA测试报告时间,IFRA报告
关于含有香料成品IFRA分类,具体如下:
第1类: 玩具;所有类型的唇用产品(固体及液体唇膏,润唇膏,无色或有色等);
第2类:所有类型的除臭剂及止汗剂(喷雾,告状,滚珠,腋下及全身使用等);
第3A类:用于新近剃去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EdT范围);
第3B类:用于新近剃去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精细香料范围);
第3C类:所有类型的眼用产品(眼影,睫毛膏,眼线,眼部化妆品等),包括眼霜,男士面霜(膏),婴儿润肤乳,露,润肤油等;
第3D类:卫生棉条;
第4A类:用于未剃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EdT范围),香水成分;成套生香中的组件,含水-乙醇产品使用的闻香纸条,闻香片;
第4B类:用于未剃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精细香料范围);
第4C类:所有类型的定发助剂(喷雾剂等);发用除臭剂;体用膏霜,油,露,不包含婴儿润肤霜,用于成套化妆品的日用香精;足部护理产品;
第4D类:所有类型的生香膏霜;
第5类:女用面霜/面部美容产品;面膜;护手霜;手用擦拭物;脸部、颈、手部、体用擦拭物或清新纸巾;
第6类:漱口水;牙膏;
第7A类: 私生活用的擦拭用品;身体擦拭用品;
第7B类:昆虫驱避剂(拟在皮肤上使用);
第8类:所有类型的卸妆用品(不包括面部清洁用品);所有非喷雾型的定发助剂(摩丝,发胶,护发素等);护甲用品;粉状产品和滑石粉(不包括婴儿用粉状产品和滑石粉),染发剂;
第9A类:液体皂;块皂(香皂);脱毛用品;洗去型护发素;所有类型的香波(包括体用香波);所有类型的面部清洁用品;所有类型剃须(毛)膏霜(膏体,凝胶,泡沫等);所有类型身体洗涤用品(包括婴儿洗涤用品);所有类型沐浴胶;浴用凝胶,发泡产品,浴盐,浴油及其他加于浴池的产品;
第9B类:女用卫生巾,垫,卫生棉;
第9C类:其他气雾产品(包括喷雾型空气清新剂,但不包括除臭剂/抑汗剂,定发喷雾助剂);
第10A类:所有类型手洗衣服洗涤剂(包含浓缩液);用机器洗的衣服洗涤剂(液体,粉末,片等),包括衣服漂白剂及浓缩液;其他家用清洁用品(织物清洁剂软表面清洁剂,地毯清洁剂等);干洗剂,所有织物柔软剂,包括柔软片;手洗餐具洗涤剂,包括浓缩液;
第10B类:尿布;卫生间座擦洗品;
第11A类:所有不与皮肤接触的产品,包括:空气清新剂及所有类型的生香剂(插电式,固态基片,膜扩散式,带电的),不包含气雾剂产品;厕所去垢剂;朝佛用香;香;杀虫剂(蚊香,蚊香纸,电蚊香等),不包括气雾剂产品;塑料制品(不包括玩具);蜡烛;燃料;涂料;空气清新剂充装液;地蜡;喷雾;空气清新水晶香珠;
第11B类:与皮肤偶尔接触,包括机用餐具洗涤剂和除臭剂;机用衣服洗涤剂(比如:祛臭剂/非皮肤接触膜);(比如:织物烘干机祛臭剂,地毯粉);白花香;香囊;空气清新剂液体重装液(非弹筒式);熏香;鞋油;猫窝褥草;所有类型的动物喷雾产品;处理过的织物;有气味的蒸馏水(可加于蒸汽熨斗中);带有香味的灯圈;一擦便散发香味的香料(抽样);香料套装;香袜。
香氛*香料管理协会(IFRA) 安全认证
香氛IFRA安全认证,香氛吸入毒性安全报告,香薰液体急性吸入毒性试验,香薰安全无毒测试,薰液体26种有害物质检测,MSDS/IRFA/26项过敏源、酒店香薰,重庆香氛机,香薰机,空间加香,喷香机 香氛香薰机香氛机香氛系统香薰精油*香氛检测,过敏源测试、雾化精油检测,香氛精油,腾条精油
*日用香料香精协会(Internatioal Fragrance Association,简称IFRA),成立于1973年,是*化的香料组织。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1966年),*日用香料香精协会为了日用香料的安全,出资成立了RIFM(Research Institute Fragrance Materials),后来该组织还吸收世界上跨国公司成为其成员。RIFM与IFRA合作制订对日用香料安全评价的程序、办法以及评价计划。RIFM组织内的组人员来自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化学家、生物学家、毒理学家等。组与有关科研院所、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分批对日用香料安全进行试验和评价,评价的结果交IFRA执行。
RIFM的评价结果分批公布于“Food&Chemic Toxicology”杂志上(该杂志的前称为“Food&Cosmetics Toxicology”)。到目前为止共公布了四批资料(约近1000种日用香料的安全资料)。IFRA根据RIFM的结果在其“IFRA CodeofPractich”中提出禁用和限用(限制用量,限制使用范围,或规定达到一定纯度时才允许使用)的**意见。到目前为止约有90种日用香料属于禁用、限用范围。尽管这是一种**意见,但其成员国遵守,如违背规定也会受到IFRA的处罚。
2003年3月11日欧盟对化妆品指令作了*7次修改.规定日用香精中26种香料如在化妆品中用量*过某一**,必须在该化妆品标签上加以标明。此指令从2005年3月11日起生效。为此,有关日用香精制造商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对于如何检测香精中的这些成分十分关心,*日用香料香精协会(IFRA)因此公布了对24种过敏性香料的分析步骤。
*香料行业安全计划
香料行业的安全计划致力于评估香料原料以及根据对其可能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的研究制定“安全使用量”或禁止它们的使用。该安全计划目前包含186项“标准”,限制或禁止部分香料原料的使用。
为确保香料行业一直遵循其安全标准,IFRA 制定了一项合规计划。每年,对10个不同国家商店的450个产品中的50个进行测试。如果某个产品不符合实践法规,那么 IFRA 将与产品制造商携手确保合规性。
**定量风险评估
2005年,IFRA 推出了新的定量评估法,限制可能导致接触过敏的香料原料。这一新方法是更完善的过敏性原料评估法,因此可根据情况以及原料所用于的产品就其使用量提供更精确的指导,最终该方法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免遭对特定原料的过敏。
2)确认收货前请仔细核验产品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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